按资质标准要求的建造师、工程师等技术人员证书数量多、费用高,承接的业务量不如从前。
在过去的三年里,由于疫情的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续三年(2021年、2022 年和 2023 年) 发布了相关文件,建筑企业资质自动顺延至2023 年 12月。
目前总体趋势是低一级向高一级上升,这是促进建筑业不断发展的有力举措。但在当前形势下,企业业务普遍急剧下滑,实际业务量不到往年的三成,而且这种现象有较长的持续性。这对企业不仅是经济打击,同时企业原配技术管理人员出现过剩,许多企业在不得已的境况下纷纷裁员。此时要求企业按新资质增配人员,这给本就困难的建筑企业雪上加霜。
2、经营企业资金压力大
目前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资质标准要求,维护资质、新办资质、增项资质及升级,均需投入大量资金。此类投入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对于多数企业而言,该费用是其难以承受的。上述难题已成为省内民营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这些困难无疑是相当严重的。
目前部分省厅的资质延期规定:
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3 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27号),明确指出该省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4 年 12月30日前届满的,将统一延期至 2024年12 月 31 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10月31日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号),明确规定该省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同样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3 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明确指出该省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有效期于 2023年 12月 31日前届满,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换领有效期 1年的资质证书。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3 年11月6日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川建审函 (2023) 3327 号),明确规定该省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将于 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同样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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