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标届引发了一场热议,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开标程序
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1.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
1.3.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1.4.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4)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还需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对接获取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并予以公布。对于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记录表的备注栏中予以记录。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以60分计取。
1.5.设有随机参数的,公开抽取确定(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对随机参数抽取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鉴定配合事项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且鉴定机构出具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六)评 标
2. 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
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的,工程造价类专家不少于2人。
2.3.招标人没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直接确定的除外),应当由招标人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4)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6.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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